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(序号19)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》(天文〔2024〕25号)的要求,我局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,现将我局拟销号的序号第19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天内。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。反馈电话: 0728-5242301。
附件: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(序号19)情况公示清单
天门市交通运输局
2024年12月2日
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(序号19)情况公示清单
序号 | 反馈问题 | 整改目标 | 整改措施 | 整改完成情况 |
19 | 天门市过境运输车辆较多,道路扬尘污染严重,总悬浮颗粒物取样监测显示,皂市镇上付村国道为2.117毫克/立方米,胡市镇四化路为0.483毫克/立方米,参考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二级浓度限值0.3毫克/立方米,上付村超标6.06倍。 |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,减少路面抛撒和扬尘,加强公路养护和两侧绿化建设。 | 1.2024年4月底前完成道路两侧绿化建设,开展相关道路两侧宜林空白区域苗木栽种工作,对苗木生长进行长期管护; 2.加强上付村制砂厂管理,2024年6月底前督导企业设置车辆出厂洗车池和厂区喷淋降尘设施,减少粉尘的产生;3.加强道路开口审批监管,2024年6月底前完成道路开口审批清理,减少车辆调头转弯产生的石料抛撒与扬尘; 4.依托皂市和石家河治超检测站,开展部门联合治超治污行动,加强对过往车辆超载和覆盖的监管; 5.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,加强上付村、四化路道路清扫洒水和保洁力度,加强道路边沟清理。 | 1.结合公路绿化建设,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皂市镇在G347南德线上付村区域宜林路段种植路树约1500棵,并联合加强苗木长期管护。 2.皂市镇加强上付村制砂厂监管,企业已设置车辆出厂洗车池,并安装厂区喷淋降尘设施,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及喷雾降尘。 3.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皂市镇对上付段沿线加水点占道经营、破坏挡土墙和排水沟问题践行整治,清理和疏通路侧边沟728米,确保路侧排水通畅;加强中央分隔带护栏管护、路侧开口管控,恢复被私自拆除的中央隔离设施6处共212米,减少车辆任意调头转弯城市的石料抛撒与扬尘。 4.强化超限超载治理,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公安部门、皂市镇、胡市镇等开展联合执法,加强过往车辆超限超载执法检查,督导车辆覆盖运输,减少路面抛撒、扬尘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 5.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,督促公路养护服务站清扫保洁队安排洒水车、清扫车,分线路每日定人、定岗、定路段、定车辆,着力抓好责任路面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,督导各基层养护站对管养路段路面、边沟、绿化、安防设施等开展养护巡查和隐患治理,对全路域内机械作业处置不彻底的道路飞石进行人工清扫,保证路域环境“畅、安、舒、美”,做到路段每日清扫全覆盖,保持整治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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