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各办事处、农场,天门经济开发区,各企业:
根据《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精神,现组织开展第五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二)符合《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》(见附件1);(三)已获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无需申报(见附件2)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4年9月5日——2024年10月18日。
三、支持政策
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后,方可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省级层面出台了《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市级层面也出台了政策支持: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市政府奖补10万元;获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省市合计奖补130万;专精特新企业享受银行信用贷款、上市辅导、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政策。
四、申报方式
(一)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,线上和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。
(二)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zxqy/),完整填写《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》,并将佐证材料压缩或者合成一个文档上传。
五、申报要求
(一)广泛宣传。年初,各地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估,初步形成了初审合格企业名单(附件3),请各地及时通知辖区内初审合格企业进行申报,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。若附件3企业名单以外的企业符合条件也可申报。
(二)按时报送。请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后,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(附件4)装订成册(1份)于10月18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审核,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(三)及时入群。请各地及时通知企业加入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(附件5),方便沟通联系。
联系人:罗茜 18827426984
邮 箱:tmjxwzxk@163.com
地 址: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40号D栋2楼6202办公室。
附件:1.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
2.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
3.初审合格企业名单
4.第五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及资料清单
5.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
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4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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