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调研组来我市开展《湖北省 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(草案) (修订稿)》立法调研
6月19日,省调研组来我市开展《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(草案)(修订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立法调研,深入了解石家河遗址保护工作实际情况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,为科学制订《条例》提供参考。副市长古玉丽参加调研。
省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解了石家河遗址保护利用情况,并召开座谈会,与市文旅局、市司法局、石家河遗址管理处、石家河镇和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、文保专家等深入交流,听取意见和建议,并就《条例》中保护管理、合理利用、法律责任等问题交流探讨,凝聚思想共识。
据了解,省文旅厅、市文旅局等组成工作专班,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和“保护第一、加强管理、挖掘价值、有效利用、让文物活起来”的工作要求,高标准、高起点统筹谋划,于去年12月形成了《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(草案)》初稿。之后,根据征求意见和论证意见,对初稿作了数次修改,形成了目前的文本。(记者谢红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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